关于 2021 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1-05-26浏览次数:659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化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激励广大教师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在第37个教师节前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1 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师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向全校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在职教师。我校可推荐1名候选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申报1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二、遴选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把推荐人选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优中选优。

(二)要以事迹为基础,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要倾斜支持在抗击疫情、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5271600前,将《2021 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提交的不纳入遴选范围。

联系人:时老师;联系电话:86176915电子邮箱:jshyjsfzzx@126.com


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2021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docx


                          人事处

 20215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