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师节表彰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1-07-09浏览次数:1006

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师节表彰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我校第三次党代会确立的第一个发展阶段奋斗目标的收官之年,是我校“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我校深耕海事行业,坚守职业教育办学建校70周年。在这欢欣鼓舞催人奋进的美好时刻,我们即将喜迎第37个教师节,为进一步鼓励全校教职工不断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不断提高教师专业素质能力,积极推动国家“双高计划”建设。根据我校评选表彰办法等文件规定,拟在今年教师节表彰一批先进典型,对在教科研和管理服务工作岗位满30周年的教职工进行荣誉嘉奖。现将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和任务分工

根据评选表彰办法,拟评选第六届“教学名师”不超过10

,优秀教师及优秀教育工作者总计55

,优秀辅导员4名、优秀班主任11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从教满30周年的人员按实统计。

教务处负责教学名师的推荐评选;学工处负责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的推荐评选工作;工会负责从教30周年人员统计工作;人事处负责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推荐 。

二、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1.718日前,组织推荐。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等评选推荐和从教满30周年人员统计工作。并将《推荐评审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含电子材料)、《教职工从教30周年登记表》集中报人事处。

2.721日前,人事处就推荐人选的廉洁情况征求纪委办意见并及时反馈。

3.731日前,公示推荐结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本单位内公示推荐人选,公示期不少于五天,公示情况与人事处沟通。

4.集中复审。人事处会同教务处、学工处、工会复审推荐人选和统计的名册,提出拟表彰人员名单;

5.党委会审定。人事处将拟表彰人员名单提交党委会研究审定;

6.结果公示。党委会研究通过后,拟表彰人选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天。

7.学校表彰。在910日教师节庆祝大会上进行表彰。

  1. 从教满30周年计算办法

  1. 从事教育工作年限,指在教育系统工作的年份,截止到本年度831日,从事教育工作满30周年。凡91日以后从事教育工作的,顺延到下一年度“从教30年”表彰。

  2. 在教育系统工作期间,曾经间断教育工作的,可将离开教育工作前后从事教育工作的时间累积计算。

  3. 从事教育工作年限计算方法:

1)自参加教育工作的具体时间,到发证当年的831日,累计从事教育工作年限达到30年整;

2)参加教育工作后,在职到各类学校进修深造,毕业后仍从事教育工作的,其从事教育工作年限可连续计算;

3)参加教育工作后,脱产到各类全日制学校深造,毕业后仍从事教育工作的,其从事教育工作年限不连续计算(即减去脱产学习年限);

4)参加教育工作后,辞职到各类全日制学校深造,毕业后仍从事教育工作的,其从事教育工作年限可分段累积计算(即深造前+深造后);

5)参加教育工作后,曾公派离开学校工作,后仍从事教育工作的,其从事教育工作年限可连续计算;

4. 往年已接受过表彰人员不在此列,已办理退休手续的教职工不再补发。有其它特殊情况的,另行处理。

四、有关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对照评选条件,按照有关程序,认真做好优秀人员的推荐工作;

2.评选推荐应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广大教师和学生意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宁缺勿滥;

3.通过评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积极学习先进,立足岗位,建功立业。

五、联系方式

教务处:联系电话:86176903      联系人:李  琪

邮  箱:jmijwczyjs@163.com

学工处:联系电话:86176005      联系人:陈  胜

邮  箱:jmixgc@163.com

工  会:联系电话:86176161     联系人:杨劲艺

邮  箱:jmi_gh@163.com   

人事处:联系电话:86176329      联系人:王统娟

邮  箱:jshyrs6916@126.com



附件:

1.“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推荐名额分配表

2.第六届“教学名师”评选工作方案

3.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暂行)

4.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5.江苏海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评审表

6.江苏海院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推荐评审表

7.教职工从教30周年登记表




中共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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