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师节表彰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我校第三次党代会确立的第一个发展阶段奋斗目标的收官之年,是我校“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我校深耕海事行业,坚守职业教育办学建校70周年。在这欢欣鼓舞催人奋进的美好时刻,我们即将喜迎第37个教师节,为进一步鼓励全校教职工不断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不断提高教师专业素质能力,积极推动国家“双高计划”建设。根据我校评选表彰办法等文件规定,拟在今年教师节表彰一批先进典型,对在教科研和管理服务工作岗位满30周年的教职工进行荣誉嘉奖。现将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和任务分工
根据评选表彰办法,拟评选第六届“教学名师”不超过10
,优秀教师及优秀教育工作者总计55
,优秀辅导员4名、优秀班主任11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从教满30周年的人员按实统计。
教务处负责教学名师的推荐评选;学工处负责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的推荐评选工作;工会负责从教30周年人员统计工作;人事处负责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推荐 。
二、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1.7月18日前,组织推荐。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等评选推荐和从教满30周年人员统计工作。并将《推荐评审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含电子材料)、《教职工从教30周年登记表》集中报人事处。
2.7月21日前,人事处就推荐人选的廉洁情况征求纪委办意见并及时反馈。
3.7月31日前,公示推荐结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本单位内公示推荐人选,公示期不少于五天,公示情况与人事处沟通。
4.集中复审。人事处会同教务处、学工处、工会复审推荐人选和统计的名册,提出拟表彰人员名单;
5.党委会审定。人事处将拟表彰人员名单提交党委会研究审定;
6.结果公示。党委会研究通过后,拟表彰人选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天。
7.学校表彰。在9月10日教师节庆祝大会上进行表彰。
从教满30周年计算办法
从事教育工作年限,指在教育系统工作的年份,截止到本年度8月31日,从事教育工作满30周年。凡9月1日以后从事教育工作的,顺延到下一年度“从教30年”表彰。
在教育系统工作期间,曾经间断教育工作的,可将离开教育工作前后从事教育工作的时间累积计算。
从事教育工作年限计算方法:
(1)自参加教育工作的具体时间,到发证当年的8月31日,累计从事教育工作年限达到30年整;
(2)参加教育工作后,在职到各类学校进修深造,毕业后仍从事教育工作的,其从事教育工作年限可连续计算;
(3)参加教育工作后,脱产到各类全日制学校深造,毕业后仍从事教育工作的,其从事教育工作年限不连续计算(即减去脱产学习年限);
(4)参加教育工作后,辞职到各类全日制学校深造,毕业后仍从事教育工作的,其从事教育工作年限可分段累积计算(即深造前+深造后);
(5)参加教育工作后,曾公派离开学校工作,后仍从事教育工作的,其从事教育工作年限可连续计算;
4. 往年已接受过表彰人员不在此列,已办理退休手续的教职工不再补发。有其它特殊情况的,另行处理。
四、有关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对照评选条件,按照有关程序,认真做好优秀人员的推荐工作;
2.评选推荐应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广大教师和学生意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宁缺勿滥;
3.通过评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积极学习先进,立足岗位,建功立业。
五、联系方式
教务处:联系电话:86176903 联系人:李 琪
邮 箱:jmijwczyjs@163.com
学工处:联系电话:86176005 联系人:陈 胜
邮 箱:jmixgc@163.com
工 会:联系电话:86176161 联系人:杨劲艺
邮 箱:jmi_gh@163.com
人事处:联系电话:86176329 联系人:王统娟
附件:
1.“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推荐名额分配表
2.第六届“教学名师”评选工作方案
3.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暂行)
4.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5.江苏海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评审表
6.江苏海院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推荐评审表
7.教职工从教30周年登记表
中共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