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高校优秀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领航•扬帆”计划 2021 年度培养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1-04-20浏览次数:617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优秀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领航•扬帆”计划 2021 年度培养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社政函〔20213 号)精神,现就做好推荐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及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等有关文件精神,发挥高校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作用和优秀青年思政课教师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江苏省高校优秀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领航·扬帆”计划实施方案(试行)》,我校选拔培养一批符合“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要求的优秀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二、推荐选拔范围及名额

在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信息库”完成信息登记的省内高校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我校推荐符合条件人选 1 名。

三、推荐选拔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理论功底扎实。经过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学术训练,具有与高校本专科生、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相关学科扎实的理论功底。具有相关学科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教学效果显著。系统讲授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3 年以上,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效果显著,教学评价优秀,教书育人工作在校内得到公认好评。因教书育人业绩突出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方面表彰奖励或其他综合性表彰奖励。

4.研究能力突出。出版过学术专著或在相关学科领域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文章,或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发表过理论文章。高职院校教师获得过市、厅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或研究成果奖励。

5.推荐人选须为中共党员,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1976  1 1 日以后出生)。高职院校推荐人选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四、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对高校优秀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领航•扬帆”计划 2021 年度培养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建立人才项目申报公开制度,推荐工作应注意群众性、民主性,推荐人选均需在本单位进行初审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申报材料为复印件和影印件的,请注明“与原件相符”、审核人签名并加盖所在二级单位公章。

2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申报人签署《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人才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3),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确认即取消申报资格,3个年度内不得参加各类人才项目的申报。

3.由二级学院(教学部)向人事处提交《高校优秀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领航•扬帆”计划培养人选申报表》(附件 2)纸质版一式 7 份,2000字以内推荐人选事迹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同时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档发送至邮箱:jshyrs6916@126.com

4.学校推荐评审及公示期后,还需提交推荐人选授课视频 1 份,授课视频要求讲授国家统编思政课 2018 年版教材教学内容,图像清晰、声音清楚、播放流畅,时长控制在 10-15 分钟。视频素材存储格式为 flv。建议尺寸 720*576,文件大小 50M 左右,文件命名格式为“学校全称+推荐人选姓名”。

以上所需材料请于202143016:30前提交至人事处318室。

联系人:时老师

联系电话:86176915

特此通知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优秀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领航•扬帆”计划2021年度 培养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苏教社政函〔2021号).pdf

附件2. 高校优秀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领航•扬帆”计划培养人选申报表.docx

附件3:人才项目申报承诺书.docx

  

 

                                                            人事处

                                                                202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