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申请。个人辞(离)职先向用人部门提交辞职申请,说明辞职缘由或者提供调动材料。
2)辞(离)职审批
登录学校OA系统提交“辞(离)职申请表”,由部门、人事处、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完成辞(离)职手续,人事处出具“辞(离)职证明”
教职工辞离职办理操作手册.docx
3)社保、公积金暂停结算
辞(离)职手续审批完成后,人事处在审批结果当月办理职工停社保、停公积金业务。
4)调档
按相关要求,将辞(离)职人员人事档案转至档案接收单位 
联系人:闵老师  025-86176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