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3年度中国交通教育终身成就奖、 突出贡献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1-04-25浏览次数:680

各单位、部门:

根据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关于开展 2021-2023 年度中国交通教育终身成就奖、突出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交教研字〔202110 号)、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航海教育研究分会《关于推荐2021-2023年度中国交通教育终身成就奖、突出贡献奖候选人的通知》(交教研航分字〔20213 号)精神,现就做好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新中国建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中国交通教育事业迅猛发展。这是中国几代交通教育从业者脚踏实地、不断创新、辛勤耕耘的结果,是无数为交通教育事业发展呕心沥血、鞠躬尽瘁的优秀人士终身为之贡献的结果。为表彰长期为推进全国交通教育事业发展和交通科技进步做出杰出贡献的交通教育工作者,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决定自 2017年起,设立“中国交通教育终身成就奖”和“中国交通教育突出贡献奖”。

二、评选人数

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终身成就奖和突出贡献奖每两年评选一次。终身成就奖每次评选原则上不超过 4 人,突出贡献奖每次评选原则上不超过 8 人。

三、参评条件

(一)参加“中国交通教育终身成就奖”评选的候选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交通教育行业科研、教学、社会服务、学校管理等岗位从业30 年以上,年满 65 周岁;

2、在行业内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德高望重,对交通教育的进步和发展有重大推动和卓越贡献;

3、担任过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及以上职务,或会员单位推荐之人选。

(二)参加“中国交通教育突出贡献奖”评选的候选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交通教育行业科研、教学、社会服务、学校管理等岗位从业20 年以上;

2、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贡献突出,对交通教育的进步和发展有重要推动;

3、担任过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理事及以上职务,或会员单位推荐之人选。

(三)约束条件:

1、“中国交通教育终身成就奖”获得者不可同时获得“中国交通教育突出贡献奖”,也不可再次参评、获得这两个奖项;

2、“中国交通教育突出贡献奖”获得者在条件具备时可以参评

获得“中国交通教育终身成就奖”。

四、申报要求

  1、各单位、部门对照评选条件,组织符合文件要求的人选积极申报,建立人才项目申报公开制度,推荐工作应注意群众性、民主性,推荐人选均需在本单位(部门)进行初审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申报材料为复印件和影印件的,请注明“与原件相符”、审核人签名并加盖所在单位(部门)公章。

2、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申报人签署《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人才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3),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确认即取消申报资格,3个年度内不得参加各类人才项目的申报。

3由各单位、部门向人事处提交纸质和电子材料:申报表(附件2)和佐证材料(一份),邮箱:jshyrs6916@126.com

以上所需材料请于202156日中午11:00前提交至人事处318室。联系人:时老师,联系电话:86176915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推荐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2021-2023年度终身成就奖和突出贡献奖候选人的通知(2021年3号文,带附件).pdf

附件2:终身成就奖和突出贡献奖候选人申报表.docx

附件3:人才项目申报承诺书.docx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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