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实施方案》(浙教办师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推进和加强长三角地区教师队伍建设的战略协作。积极探索集聚三省一市优势培养优秀骨干教师的方式和路径,促进三省一市先进教育理念、教育思想的传播交流和学习借鉴,全面提升三省一市教育战略合作的层次和水平。
二、目标和任务
(一)访问学者计划
各地高等学校互派骨干教师进行访问学习研究,时间为1学年。
(二)名额安排
访问学者计划。三省一市每年各选派及接收10名,合计40名高校骨干教师进行跨省访问研究学习,其中,各省本科和高职院校各5名。我校可申报1名教师参加省教育厅遴选。
三、选拔条件
高校访问学者的选拔条件。有强烈的事业心、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一般具有高校副高及以上职称(特别优秀或特殊人才可放宽职称要求),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0 周岁,身体健康。原则上应当为选派高校学科带头人或学科带头人后备人选。
四、申报要求
1、各单位、部门对照选拔条件,组织符合要求的人选积极申报,申报材料若为复印件的,请注明“与原件相符”、审核人签名并加盖所在单位(部门)公章。
2、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申报人签署《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人才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1),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确认即取消申报资格,3个年度内不得参加各类人才项目的申报。
3、由所在单位(部门)向人事处提交纸质和电子材料:《2021年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个人简历(附件3)材料,邮箱:jshyrs6916@126.com。
以上所需材料请于2021年4月28日16:30前提交至人事处318室。
联系人:时老师,联系电话:86176915。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1 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