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2020年11月人事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及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告通知要求,完成了对我校在编在职人员“2020年度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基数”的年度调整及补申报工作。
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费用缴纳由“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两部分组成,因2020年缴费基数调整使单位和个人每月缴费金额增加。现已将新的缴费标准调整到位,本月将对2021年1-4月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个人缴费差额进行补扣,届时老师们上半月的工资会有所减少,具体扣款金额可登录校园网按照“信息门户”——“财务查询”——“个人工资查询”——“2017年6月以后工资查询”——“5月LS扣款”项目栏中查询(5月10日后可查)。
此次调整只涉及编制内职工,不包含合同制职工。
人事处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