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处、所、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实施人才强校“千帆计划”的意见》,进一步推动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打造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教师团队,促进学校整体教学、科研、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经研究决定启动2014年千帆团队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条件
1、教授工作室。应由我校在职在岗正教授(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主持,3名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师组成,其中35周岁以内的年轻教师比例不少于30%,具有明确的工作领域和工作目标。
2、博士工作站。应由我校在职在岗博士或在读博士研究生主持,3名以上本专业相关的教师、研究生组成,其中院内35周岁以内年轻教师比例不少于30%;在读博士研究生主持的工作站应由至少1名校内本专业相关的教授或副教授担任指导;工作站具有明确的工作领域和工作目标。
3、优秀教学团队。应由我校在职在岗、具有较强组织协调与管理能力、专业造诣高、教学质量高、坚持教学一线的正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主持,4名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专任教师和2名以上企业兼职教师组成,其中35周岁以内的年轻教师比例不少于30%。团队成员应具有高尚的师德风范、爱岗敬业、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与人才培养特色,在专业建设、教学建设、教学改革以及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有明确的工作目标。
4、科技创新团队。应由我校在职在岗、具有较强组织协调与管理能力、学术造诣高、治学严谨、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潜心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正教授、副教授(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主持,4名以上校内外教师和2名以上企业技术人员组成,其中40周岁以内的青年研究骨干比例不少于50%,企业技术人员比例不少于25%。团队成员可以跨学校、跨学院、跨专业,具有严谨的科学作风、创新性的学术思想,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和团结协作精神,具有相对明确的研究方向和工作目标。
5、教研教改团队。应由我校在职在岗、具有较强组织协调与管理能力、教学研究能力强、治学严谨、长期从事教学研究工作或坚持教学一线的正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主持,3名以上专任教师和1名以上专职教育研究人员组成,其中35周岁以内的年轻教师比例不少于30%。团队成员可以跨学校、跨学院、跨专业,具有严谨的科学作风、创新性的学术思想和较强的教学改革意识,具有明确研究目标和改革项目。
6、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团队。应由在职在岗、具有较强组织协调与管理能力、具有自主创业或企业技术服务或技术研发经历的正教授或副教授或特别优秀的讲师(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主持,3名以上校内教师和1名以上企业技术人员组成,其中35周岁以内的年轻教师比例不少于30%。团队成员可以跨学院、跨部门、跨专业,具有严谨的科学作风、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在加强学生创新创业素质,营造学校创新创业氛围,搭建创新创业平台等方面有明确的工作目标。
7、教育管理改革与创新团队。应由我校在职在岗、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教育行政管理经验丰富、创新意识强、长期从事管理岗位工作的研究员或副研究员(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主持,3名以上行政管理人员或专任教师组成,其中40周岁以内的人员比例不少于50%。团队成员应具有严谨的科学作风、创新性的学术思想和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具有明确研究目标和改革项目。
二、支持办法
1、学校对千帆团队计划主要以项目形式给予支持,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为3-5万元,完成年限为2-3年。项目批准后委托科技产业处管理,参照科研项目相关规定执行。
2、项目内容包括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管理创新、技术发明、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等。
3、入选团队成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安排出国深造、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和相关培训等,相关费用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另行资助。
三、支持与申报数量
2014年计划支持千帆团队15个左右,支持类别、数量及申报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申报与评选程序
1、团队申请。符合条件的团队可在人事处网站上下载《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千帆团队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初审推荐。团队负责人所在单位对其提交申请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报学校“千帆计划”实施办公室。
3、学校“千帆计划”实施办公室汇总全校申报材料,会同教学、科研、学工、质管、高教所等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集中评审,提出入选团队建议名单,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审批。
4、入选团队名单在学校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
5、正式公布入选团队名单。
6、“千帆计划”实施办公室会同科技产业处与入选团队签订项目任务书。
五、申报要求
1、申报团队自行拟定研究方向、项目名称等,按照支持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填写申报表,要着重阐明已有的工作基础,明确完成时间和预期成果的社会、经济效益,要充分体现对团队建设的促进作用。
2、所有申报材料均需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由团队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部)、部门汇总后于2014年4月18日前报学校“千帆计划”实施办公室
六、管理及考核
1、千帆团队由学校“千帆计划”实施办公室、学校科技产业处和团队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部)、部门共同管理。
2、团队建设经费专款专用,实行团队负责人负责制,经费使用与报销参照学校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执行。
3、入选团队成员日常工作的考核、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由各二级学院(部)、部门负责,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支持计划。
4、入选团队申请项目的实施考核由科技产业处负责,未按照项目任务书时间要求完成相关内容的立即停止支持计划。
5、项目结束时,学校“千帆计划”实施办公室、科技产业处和其所在二级学院(部)共同对入选团队进行结项考核,提出考核意见。考核结果在学校校园网内公示,并作为未来是否继续列入团队计划和团队成员评优评奖、职级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千帆计划”实施办公室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