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度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苏人社事招公告核[2012]32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学院教职工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教育厅厅直属事业单位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符合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不超过35岁;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12年6月20日至6月21 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319办公室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附电子版);报名表,请在公告发布网页上下载,A4纸打印,并认真填写;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奖励证书、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成绩单、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同一岗位如果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上公告,岗位代码为1、2、3、5的开考比例为1:2,对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由学校人事处负责通知应聘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全部参加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应聘人员与本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考核办法
考核方式为:①笔试;②面试;③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应聘教师岗位需进行专业课程试讲,应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及办法 笔试时间为:2012年7月8 日。考生按照准考证上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准考证领取地址: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319办公室 、领取时间:2012年6月28 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6:30)。
考试地点: 见准考证
考试办法:由江苏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组织安排考试。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通知参加面试、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人员。面试按照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办法执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①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②电话、③电子邮件等方式告之考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三)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及内容另行通知。
每项总分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的30%,面试的30%,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的40%计入个人总分;拟聘用人员的合格分数至少达60分(含60分)以上。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根据招聘人数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公示无异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25-86176916联系人:潘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纪检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025-86176964
联系人:沈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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