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学院高级访问学者和高级访问工程师研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31浏览次数:653

各二级学院(部):

    为了做好学院2014年高级访问学者和高级访问工程师研训工作,根据苏高职培函[2014]3号《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级访问学者计划

(一)2013年度高级访问学者工作学院参加高级访问学者研修时间已满6个月的教师,需向接受学校提交《高级访问学者中期检查表》,由接受学校进行研修中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省高职师培中心备案。

    若研修时间已满12个月,完成《高级访问学者任务书》确定的研修任务,需提交《高级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经接受学校考核并签署意见后,由接受学校汇总后寄至省高职师培中心备案。

(二)2014年度高级访问学者工作

 1.选派计划和实施时间

  1)学院拟选派4名教师参加高级访问学者遴选。

  2请各二级学院(部)领导重视,组织认真学习《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国内高级访问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推荐程序,严把候选人标准和质量,向学院推荐符合高级访问学者条件的候选人:1-2  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以不推荐。

  3)实施时间为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

 2.推荐和选拔选派对象为学院在职在岗教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一个市厅级及以上课题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过一个省部级课题的全过程研究;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是选派学校的专业(学科)带头人的后备人选或骨干教师。

  3)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3.访学单位要求接受国内高级访问学者的单位应是具有较高教学科研水平、师资力量雄厚的高校或科研院所。省外高校一般应为“985”或“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省内高校除“985”或“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外,还可以为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科研院所一般应为国家级科研院所。接受国内高级访问学者的学科应是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

二、高级访问工程师计划

(一)2013年度高级访问工程师工作学院参加高级访问工程师研修时间已满6个月的教师,需提交《高级访问工程师中期检查表》,由接受单位和所在学校共同进行研修中期考核,所在学校将检查表汇总后寄至省高职师培中心备案。

    若研修时间已满12个月,完成《高级访问工程师任务书》确定的研修任务,需提交《高级访问工程师结业考核表》,经接受单位和所在学校考核并签署意见后,由所在学校汇总后寄至省高职师培中心备案。

(二)2014年度高级访问工程师工作经学院推荐,省高职师培中心组织审核,省教育厅同意,我院戴立坤、顾睿、郭宗莲及张一鸣等四位教师列入2014年度高级访问工程师计划,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实施时间:2014年3月至2016年2月(累计脱产时间须满一年)。

2.实施程序

1)教师分期提交任务书、中期检查表、结业考核表。

(2)接受企业和选派学校考核是否完成预期研修目标;

(3)考核合格后,发放结业证书(省高职师培中心统一印制),并将考核结果记入相关档案。

     各二级学院(部)应支持参加研修教师工作,确保达到研修目标。

三、材料报送要求

 1.高级访问学者和高级访问工程师计划所需填报各类表格请至省高职师培中心网站(http://spzx.jsut.edu.cn)“常用下载”栏下载最新的版本。

 2.省高职师培中心接收高级访问学者和高级访问工程师研修结业考核申请的时间每年两次,分别为每年3月1日~31日、9月1日~30日。请各二级学院(部)的相关研训教师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按规定的时间上报材料。

 3.请各二级学院(部)于2014月4月15日前,将推荐候选人《申请表》一式三份、《高级访问学者申请汇总表》一份报院人事处319办公室,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表发送至:jshyrs6916@126.com邮箱

        联系电话:025-86176916。

                                                                    人事处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