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论文、论著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23浏览次数:676

各单位、各部门:
  我院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将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论文、论著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对象
  1、申报高校教师(含专职科研)、实验技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教育管理研究系列高级职务的人员,须选择指定篇数的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代表本人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的论文、论著,作为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
  2、申报其它系列高级职务的人员,不需要选择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
二、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数量
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教育管理研究),论文论著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申报人的亲属、直接指导教师和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的合作者均不得参加鉴定。
1、申报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须选定 3  篇(部)代表作,由人事处报送3名具有正高级职务的校外在职同行专家鉴定;2、申报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须选定 2  篇(部)代表作,由人事处报送2名具有高级职务的校外在职同行专家鉴定。三、送专家鉴定代表作要求
1、申报人员应根据本人所申报的学科,选择最能代表本人在该学科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的论文、论著作为代表作送专家鉴定。
2、论文(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论著(主编或副主编并撰写8万字以上)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课题研究报告也可作为代表作送专家鉴定,但必须是省里立项并已完成的。上述论文、论著、课题研究报告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
3、凡第二作者的论文以及增刊、内刊、专集、论文集上刊登的论文或参编个别章节的书籍不得作为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刊登在被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取缔的非法报刊的文章,不得作为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4、根据省教育厅规定,为维护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凡涉及申报者,三年之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材料报送要求1个人专著、课题研究报告用原件,论文及参编章节全部用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内容、封底;申报正高者3篇代表作每篇复印三份;申报副高者2篇代表作每篇复印两份),并请学科所在二级学院对照原件进行审核,在每一篇复印件封面注明“经核对与原件相符”、审核人签名、加盖部门公章;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人员材料送科技处审核盖章,请附上论文电子目录(中国知网下载)。  
2、《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见附件1)
  (1)申报“所在学科”请参照《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学科目录》(附件3);
2)A4纸正反面打印,其中第6页“五、专家鉴定结论意见(B”页请单独打印以便抽出报送。
3、封面(见附件2) 封面中“接收学校”和“鉴定专家职称要求”由人事处填写。材料袋请自备,统一使用大信封。4同行专家鉴定表》电子版请发至hyrs6915@126.com;纸质材料(正高一式三份,副高一式两份)于20143月14日前送人事处318房间
五、其他有关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政策口径、日程安排、材料报送要求等将于近期在校园网公布。

   同行专家鉴定表.doc

   送审封面.doc

   评审学科目录.doc

                                                                      人事处

                                                                   2014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