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的通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委办、工会、团委:各院、系、部,各处、所、室、直属单位:
为更好地激励教师爱岗敬业,充分调动我院教职工从事教育教学和教育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暂行)》的规定,学院决定在第29个教师节来临之际表彰一批优秀教职工。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学院现有在册职工(包括事业编制人员和合同制人员)663人,其中内退、离岗人员11人,实际在岗652人,在岗人员中专任教师366,专职辅导员31人,其他教育管理人员255人,根据评选表彰办法,今年计划评选优秀教师26名左右,优秀辅导员3名,优秀教育工作者19名左右,各总支、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1、各总支负责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工作,学工处负责优秀辅导员的推荐工作,各总支、各单位于9月4日下午4:00前完成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以下称“三优”)的评选推荐工作,填写《江苏海院“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评审表》(附件2)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含电子材料)报评选表彰办公室。逾期未报的部门视同自动放弃推荐;2、9月5日评选表彰办公室汇总统计推荐人选情况;3、9月6日评选表彰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提出拟表彰人员名单,提交学院党委会审议并公示;4、9月10日前后,学院召开表彰大会。
三、有关要求
1、各总支、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暂行)》文件精神,按照有关程序,认真做好“三优”人员的推荐工作;
2、评选推荐应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广大教师和学生意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宁缺勿滥;
3、通过“三优”评选,各总支、各单位要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积极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鼓励他们在教学岗位和管理岗位上建功立业。
四、联系电话:86176915 联系人:时小燕
办公室
人事处
201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