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选拔第三批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赴境外研修的通知》以及《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就选拔学院第三批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赴境外研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和研修时间
1、中青年骨干教师研修项目:学院推荐名额为5人,各系、部推荐 1-2 人;境外研修时间一般12个月。
2、团队研修项目:学院推荐名额为1个团队,境外研修时间一般 6 个月。
二、工作要求
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境外研修在申请条件、选拔程序、派出要求、支持方式、管理和考核等方面的要求执行《实施办法》的规定,有关具体事项补充如下:
1、各系、部要认真学习《实施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院内评审推荐程序和纪律,严把选人标准和质量,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
2、中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68 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各系、部推荐人选的专业技术职务应符合规定要求。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人选应担任中级及以上职务。
4、各系、部推荐人选联系的境外研修单位应符合规定要求,优先推荐已联系落实境外研修单位的人员。中青年骨干教师、团队的境外研修单位必须为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 国际知名本科院校与高水平专科学校 或高水平研究机构,研修的学科应排名世界前列。从事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等学科的人员原则上不推荐。世界200强高校以《泰晤士高等教育》公布的2012 年排名为参照(见附件1)。
推荐人选境外研修单位的邀请函,应由导师本人或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邀请函应明确导师姓名、从事专业和职称等。原则上具有副高级职称推荐人选联系的导师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5、推荐人选外语应达到以下要求:PETS5笔试总分 50 分、口试总分2分以上、成绩有效期为两年,或外语本科及以上毕业,或近 10 年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一年及以上,或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英语培训获得高级班结业证书。优先推荐参加过2012年高校教师英语强化培训班且已通过PETS5 考试的教师。
三、支持方式
1、研修人员在境外研修期间,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以及院内岗位津贴保持不变。
2、研修人员 回学院后申报晋升高一级职务予以优先,在现职务任职年限的计算上不扣除境外研修时间。
3、研修人员回学院后申报科研项目、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人才工程项目予以优先。
4、鼓励和支持研修人员引进境外先进课程资源,鼓励研修人员为学院与境外优质高校建立合作、协作关系。对引进确属学院急需的先进课程资源,或为学院与境外优质高校建立合作、协作关系的,学院在有关专项资金给予一定的经费倾斜。
5、对研修人员在境外研修期间取得的高水平科研、教学成果,以及在回学院后取得的与研修资助有关的高水平科研、教学成果,在成果获奖、专利申请等方面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1、申报材料
(1).《江苏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境外研修推荐表》、《江苏省高校团队境外研修推荐表》(见附件2、 3 ,电子版1份,纸质版一式 3 份)以及附件材料(A4纸双面印刷,装订成一册,一式 2 份)。
(2).附件材料,包括:(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 )推荐人选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3)推荐人选外语合格证明材料: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外语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近10 年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一年及以上的证明,或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英语培训获得的高级班结业证书复印件;(4)推荐人选境外研修单位邀请函复印件;(5 )推荐人选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3).《江苏省第三批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各 1 份; 邮址: jshyrs6916@126.com 。 )。 2、报送时间 请各部门于2013年 1 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319办公室,联系电话:025-86176916 。
附件:
1、2012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行榜(前200位).xls (56.5 KB) .xls
2、江苏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境外研修推荐表.doc (173 KB) .doc
3、江苏省高校团队境外研修推荐表.doc (185.5 KB) .doc
4、江苏省第三批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推荐人选汇总表.xls (21 KB) .xls
5、省教育厅关于选拔第三批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外研修的通知.doc (42 KB) .doc
6、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实施办法(试行).doc (43.5 KB)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