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各处、所、直属单位:
根据学院长期办学发展规模及第“十二五”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为进一步加强校际学术交流,建设一支理论知识扎实,实践水平高的双师型师资队伍,按照《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国内高级访问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苏高职培函〔2012〕8号)和《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高级访问工程师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苏高职培函〔2012〕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国内高级访问学者与高级访问工程师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和选拔候选人条件、培养与考核及经费与管理,详见《实施办法》(苏高职培函〔2012〕8号、9号)文件。
二、推荐名额
1、学院向省高职师培中心推荐人选:国内高级访问学者2-3人;高级访问工程师:3-4人。
2、各系、部向院推荐符合国内高级访问学者和高级访问工程师条件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候选人名额:1-2 人。
请各系、部领导重视,组织认真学习《实施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推荐程序,严把候选人标准和质量,根据名额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并于2013月元月5日前,将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申请表》一式三份、《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国内高级访问学者、高级访问工程师推荐人选一览表》一份报院人事处319办公室,同时报电子表一份,邮址:jshyrs6916@126.com。
附件:
1.江苏省高职院校国内高级访问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doc (27.5 KB) .doc
2.江苏省高职院校教师“访问工程师计划”实施办法(试行).doc (26.5 KB) .doc
3、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国内高级访问学者计划申请表.doc (95 KB)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