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学院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的派出工作,从2013年起申报境外研修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请拟申请境外研修的教师及早做好相应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境外研修的教师英语水平必须通过PETS5考试(笔试成绩50分、口试成绩2分)方可申请。预计每年有二次PETS5考试,需参加考试人员请关注人事处通知。
二、申报时应具有经学院科技产业处审核认可的境外研修目标及计划与境外高校接受研修的邀请函复印件(境外研修院校必须为国际知名本科院校或高水平专科学校)。
三、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教师英语强化培训的通知》(苏教办师[2012]54号文件规定,下达给我院6个参加英语强化培训名额,请拟申请赴境外研修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到各部门报名。各相关部门根据教学具体情况做好教师的审核申报工作(每个部门报1-2名),并于2012年9月7日前将《汇总表》交人事处319办公室(提交纸质表同时发电子表于jshyrs6916@126.com邮箱)。经学院研究后按计划上报至教育厅。
特此通知。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