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评价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4-01-08浏览次数:10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强化师德建设考核,健全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培养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我校制定的《关于全体教职工发挥“五个师表作用”的规定》《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师德专题教育实施方案》《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办法(暂行)》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教职工

二、考核依据

依据《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考核内容包括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十个方面。

1.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损害党中央权威和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3.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4.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6.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7.遵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8.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9.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10.积极奉献社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不得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三、考核结果及运用

师德师风考核与教职工年度考核同步进行,教职工年度考核中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中的“德”,主要按照师德评价体系进行考核。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教职工本年度有违反《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所列师德负面清单行为的,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师德师风考核等次为不合格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建立教职工师德师风档案,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作为今后教职工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评优奖励、职称评审、职务晋升、人员招聘、各类人才工程评选的首要标准。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考核程序

师德师风考核按照个人自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评定、学校审定的程序实施。

1.个人总结自评。教职工本人对个人年度师德师风表现情况进行总结,并对照考核内容和评价要求,进行自我评议。  

2.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评定。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教职工个人自评情况,在教职工互评、督导评价、学生评价的基础上,充分听取教职工所在党支部意见,综合评议确定考评结果。

单位考评结果应当向参加考核的每位教职工反馈,并在本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确定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应向教职工说明理由,听取教职工本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教职工本人对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评定结果有异议,或公示后有情况反映的,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组织对有关情况进一步核实,依据相关规定,做出综合评定。

3.学校审定。各单位师德考核评价结果统一报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相关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切实负起责任,全面认真做好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对师德师风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监管不力、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将根据情况给予严肃处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2024112日前提交经党政联席会议通过的教职工师德考核结果,以总结形式(带章PDF版)向人事处履行备案手续。《教职工师德师风综合考评表》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归档留存。

联系人: 闵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8617691586176977


附件:1.1.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办法(暂行).pdf

2.2.年度教职工师德师风综合考评表.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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