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地方教育经费监管专家人选的通知》精神,我校将组织地方教育经费监管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主要职责
1. 参与中央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教育经费统计核查调研和教育乱收费治理等相关监管工作。
2. 开展自主调研工作,跟踪了解片区内中央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二、推荐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敢于担当,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职尽责,无不良记录。
3. 专家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财务、审计、资产(含设备)等相关工作 5 年及以上,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有较强业务能力、公文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4. 年龄不超过 63 岁,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参与监管工作。
5.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担任科级及以上行政职务,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人数不超过 1 人。省教育厅将从各地各高校推荐的专家中择优推荐上报,并由教育部经费监管事务中心遴选确定入库人选。入库专家实行三年聘期制,应积极履行专家职责,遵守监管工作纪律要求。
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推荐,并于 5 月 30日17点前将《专家信息采集表》(附件 1)和《专家信息学习经历及工作经历采集表》(附件 2)发送至邮箱:jshyjsfzzx@126.com,并同时报送加盖本单位公章的 PDF 扫描件。
联系人:时老师;联系电话:86176915.
附件:1.专家信息采集表.xls
人事处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