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26年江苏省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6-02-09浏览次数:12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6 年江苏省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26]6号)精神,现就我校做好江苏省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指标

2021年以来,在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

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劳动者。“江苏省先进工作者”授予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曾获得“江苏省劳动模范”或“江苏省先进工作者”称号又作出新的突出贡献,且未因这一贡献获得其他省部级或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可以推荐。原则上不推荐离退休人员,如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推荐。已故人员一般不予追授,但在评选过程中去世的可以追授。现役军人、外国人、港澳台人员不参加评选。

本次分配给省教育厅的推荐名额为江苏省先进工作者8 ,省教育厅负责委属高校和厅管高校推荐工作。每校可推荐1

人选,人选可不推荐

二、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信念坚定、立场鲜明,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积极投身“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突出贡献,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一般应获得过市厅级表彰奖励,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落实制造强省战略,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建设高水平科技强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能工巧匠和高技能人才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推进重大战略、 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推动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建设文化强省,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文化产业,提升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保障改善民生,推进共同富裕,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推进平安中国、健康中国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建设美丽江苏,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增强绿色发展动能,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推荐程序

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江苏省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谁推荐谁负责”,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发挥把关作用。要切实增强推荐评选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通过推荐评选更好地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要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规定,认真处理群众举报,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要严格遵守推荐评选工作保密规定,对涉及敏感信息的个人不予公开表彰,不推荐为重点宣传典型,相关信息不对外公示、发布。对于伪造相关材料或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推荐资格,取消相应名额。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民主推荐和基层公示。推荐人选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民主程,并经所在党组织批,在所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将推荐材料报人事处,保材料真实准确公示时间不5 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人选的姓名、性、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学、单位(全称)、职务、职称、要事报方式等。

(二)推荐单位审核推荐。人事处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就推荐对的基本情况、主要事及程规范性、报材料等进行审核,组织开展评审,选推荐人选报送至省教育厅。

四、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各部门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做好本单位的推荐工作。材料要求如下:

1.2026年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1)一式四份;

2.2026年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征求意见

表》(附件2)一式四份;

3.2026年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审批表》(附件3

一式六份;

4.推荐人选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证明材料、

公示证明、表彰荣誉证书(决定)等材料一式两份。

以上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于2026219日前将纸质版提交人事处325房间,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shyjsfzzx@126.com。联系人:时老师;联系电话:18168060166


附件1:2026年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docx

附件2:2026年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征求意见表.docx

附件3:2026年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审批表.docx.docx



  人事处   

202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