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规定,领取事业编制养老保险待遇退休人员,须按规定每年完成养老待遇资格认证。
一、认证渠道
可通过下载“江苏智慧人社”APP,或微信搜索“江苏智慧人社”小程序办理,认证完成动态人脸识别。
二、 二、重要提示
未按期完成资格认证的人员,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将暂停发放养老金,退休教职工需及时完成认证,保障待遇正常发放。
一、三、协助办理渠道
针对高龄、重病、残疾、失能及无家属协助操作的退休教职工,可致电申请专人协助。
城区居住人员:联系离退休处范霞老师,联系电话:025-86176891;
江宁区居住人员:联系人事处尤晓静老师,联系电话:025-86176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