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高层次人才: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现对我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开展中期考核和首聘期考核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 2024年12月31日首聘期(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期)满的高层次引进人才;
2. 2024年12月31日首聘期(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期)过半的高层次引进人才。
二、考核内容
主要为师德师风、立德树人、科研工作、教学工作、专业建设、科技开发和成果转化、学术兼职、对外交流和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通过考核,对聘任以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目标、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
三、考核程序
高层次人才将考核材料交所在二级学院,学院提出考核意见,报学校审定(本次考核人员名单见附件1)。
四、考核材料要求
请参加考核的高层次引进人才,于2024年12月15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1)《高层次人才中期检查考核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电子版);
(2)《高层次人才首聘期考核表》(附件3,纸质版一份、电子版);
(3)附件材料(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包括聘期内取得的课题项目批件、鉴定书、发明专利证书、获奖证书、教学证明材料,论文(期刊首页、论文首页)、著作(首页、目录页)等复印件,附件材料单独装订成册(附件4)。
五、认真组织
今后每年12月31日前都安排此项工作。请各学院提前通知到位,组织好考核工作,各二级学院请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考核材料汇总后报送至人事处329室宋锦华老师。中期检查的高层次人才提供附件2,首聘期满的高层次人才提供附件3和附件4。如本次提前申请首聘期满考核的人员,不需要参加中期检查。联系电话:025-86176916;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jshyrs6916@126.com,邮件主题:高层次人才中期检查考核+学院+姓名、高层次人才首聘期满考核+学院+姓名。
人事处
2024年11月22日